heyzo-1031-hd中文剧情介绍:第二,坚持分区域、有重点地推进普及。我国农村在经济社会水平、教育发展程度、自然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,普及学前教育不能一刀切,应根据区域特点制定不同方案。如在已达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东部沿海农村地区、中西部部分条件和基础较好的县镇地区,政府应在巩固普及率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其他力量参与,以提高普及质量;而在中西部贫困、边远、落后地区及弱势群体聚居区,政府则应首先确保达到基本普及条件,继而进一步提升普及质量。分区分类指导、重点推进也是政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。同时,政府还应充分考虑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的长期性与艰巨性。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滞后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政治经济结构、政府责任缺位密切相关,是城市中心价值取向与经济中心政绩观异化的产物。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面对这一具有历史长期性、现实复杂性和文化根源性的问题,政府更应抓住城乡统筹契机,坚持公平扶弱的价值取向,强化政府主导,分阶段、分区域创造条件,耐心探索,逐步解决。(二)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1.切实落实“以县为主”的农村学前教育责任主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“国务院领导,省地(市)统筹,以县为主”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,县作为农村基本行政区域单元,是中央对农村各项事务进行管理的基层枢纽。由于当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的行政、业务和日常管理实行“谁审批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而审批注册单位又比较多,涉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普教科、学前科、成/职教科,区县、镇政府,民政局,甚至还有工商部门,导致教育部门责大权小,管理不到位。因此,建议县级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,教育、财政、发展改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规范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研究县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,形成责任明确、分工合理、密切配合、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,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,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、管理县域内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,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。相关影视:heyzo-1031-hd中文